内部控制制度

与内部控制制度相关的基本思路及其完善情况

本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如下所示正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确保董事及雇员的职务执行符合法令及公司章程的体制

  1. 制定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特瑞仕集团”)通用的公司内部规范及企业行为准则,在完善以董事及雇员等为对象范围的合规条例之后,广而告知,严格遵守。
  2. 断绝与威胁社会秩序和安全的反社会势力的一切关系,同时以坚决的态度有组织地予以应对。
  3. 对于与特瑞仕集团的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根据金融商品交易法及其他适用的日本国内外的法令,进行评估、维持、改善等,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4. 为遵守合规,设置了以总经理为委员长的风险与合规委员会。由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完善有关合规的规定、调查违反合规事例、应对违反事例和采取防止复发的措施、实施教育等。
  5. 以早期察觉违反法令及公司内部规定等的行为,迅速、妥善地予以纠正为目的,导入了特瑞仕集团内部通报制度,并向风险与合规委员会报告其活动内容。
  6. 风险与合规委员会要向董事会、监察等委员会报告严重违反合规及重要活动等内容。
  7. 内部监察部门要审计企业活动状况与法令及公司内部规定等的合规性,并为改善进行指导。

2.与董事的职务执行相关的信息的保存及管理的体制

  1. 对于与董事职务执行相关的各种文件及其他信息,根据适用法令及公司内部规定,妥善进行编制、保存、管理。
  2. 关于信息安全,根据“信息安全基本方针”完善相关规则,并根据基于信息的类型规定的管理标准妥善管理。
  3. 所保存的文件及其他信息都处于董事可随时阅览的状态。

3.与风险(损失的危险)相关的管理规定及其他体制

  1. 为了防止发生带来严重影响的风险,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影响,完善以董事及雇员为对象范围的“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风险管理。
  2. 为了有效、综合性地进行包括风险评估在内的风险管理,设置以总经理为委员长的风险与合规委员会。由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完善有关风险管理的规定、评估风险、应对事故,防止复发及实施教育等。
  3. 风险与合规委员会要向董事会、监察等委员会报告重大风险信息等。

4.为确保董事有效执行职务的体制

  1. 在董事会上要谨记“经营判断的原则”,推进迅速决策及董事有效执行职务。
  2. 董事会除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以外,还要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审议董事会章程中规定的事项及符合其附议标准的事项等所有重要事项,同时通过实施经营计划等的进度管理,力求迅速决策。
  3. 在董事会下设置作为针对董事会决议和董事总经理裁决的审议、决定机构的执行会议,力求有效执行职务。执行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4. 为了明确业务分担及职务权限,完善规定以确保董事有效执行职务。
  5. 关于董事执行职务的情况,需向董事会报告。

5.为确保业务在由本公司及本公司个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的合理性的体制

本公司遵循特瑞仕集团通用的公司内部规范及企业行为准则,制定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完善以下各项体制。

  1. 为确保向本公司报告与子公司董事等的执行职务相关的事项的体制,制定有关子公司的管理规定,管控子公司运营的重要事项决定等。
  2. 为确保子公司损失的危险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其他体制,设置以董事总经理为委员长的风险与合规委员会,评估本公司的子公司存在的风险、应对事故及防止复发、实施教育等。
  3. 为确保子公司董事等有效执行职务的体制,在本公司董事会上决定有关各子公司执行业务的重要事项,关于各子公司业务的效率性,力求由兼任各子公司董事等的本公司董事等控制。
  4. 为确保子公司董事等及雇员职务的执行符合法令及公司章程,由本公司董事等监视业务执行的合理性、由公司内部监察部门进行监察及改善指导,由监察委员会进行监察、与各子公司董事进行沟通及交流信息。

6.有关应辅助监察委员会的职务的董事及雇员的事项、有关出于该董事及雇员不受制于其他董事(作为监察委员的董事除外)的独立性的事项及有关确保对该董事及雇员指示的实效性的事项

  1. 如果监察委员会需要辅助其职务的雇员,要配置其辅助负责人。
  2. 前项的辅助负责人不接受董事(作为监察委员会的董事除外。)的指挥命令,而且关于人事考核、调动、惩戒等,需要监察委员会的认可。

7.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及雇员等向监察委员会报告的体制及其他向监察委员会报告的体制、为确保不因以报告为理由而受到不利对待的体制

  1. 董事及雇员等除法定事项之外,还要向监察委员会报告以下内容。
    1. 内部监察的实施结果
    2. 影响集团经营的重要事项
    3. 有关违反合规的事项
    4. 监察委员会要求报告的事项
    5. 作为每月经营状况的重要事项
  2. 作为向监察委员会报告的方法之一,要完善特瑞仕集团内部通报制度,制定明确声明不得让报告者受到不利待遇的“内部通报制度规定”,并让其众所周知。

8.其他为确保监察委员会进行有效监察的体制

  1. 董事及雇员为确保监察委员会进行有效监察,关于改善环境等,要力求与监察委员会进行充分沟通。此外,监察等委员为进行有效的监察,要实施以下内容。
    1. 出席董事会等重要会议,审计非监察委员会的董事执行职务的情况
    2. 阅览重要裁决资料
    3. 与董事长、审计师、内部审计部门等定期交换意见
  2. 监察等委员认为有必要时,聘用支持监察委员会监察的律师、注册会计师、顾问、口译员及其他外部顾问等并支付所需的监察费用。